1.租赁机动车发生事故怎么担责《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明确三点:其一、租赁、借用情况下,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其二、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
三、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的不是全部责任,而是与其过错行为相适用的责任,也就不是与使用人之间的连带责任。机动车租赁、出借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责任情形有哪些:根据过错责任的举证规则,只有受害人举证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对被租用、借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有过错时,才能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概括而言,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主要表现为:提供的机动车不适驾,存在质量隐患,且未告知实际使用人,导致事故发生;出租、出借时,未对实际使用人驾驶资格进行合理、审慎的审查;车辆所有人未告知实际使用人有关机动车限速、限程等运行参数,或者未尽必要的安全提示义务。
2.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35条前段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