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分类: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2.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预案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
3.其中,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此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