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些父母认为,自己在购房过程中实际出资了,并且房款是从自己名下银行账户转出的,这就构成了对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准。一般应认定为此房屋的所有权归夫妻二人共有,对于父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诉讼,法院不予支持。
2、防范措施:若父母出资的本意是想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则应签订一份四方的出资协议,明确表明父母的出资份额和比例、明确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在产权证上登记父母的名字,以确认对房屋的所有权。
3、父母出资时,本意是借款给子女,但没有书面的借款协议。现实生活中,出于对子女的信任,父母出资帮助购房时,不会要求子女出具书面的借条。一旦发生离婚诉讼,若父母主张当时的出资行为是借款,却没有任何的书面证据进行支持,法院并不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