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件有:
1、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及侵占罪;
2、故意伤害案、非法入侵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以及侵犯财产类犯罪中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