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施工许可证要买工伤保险。需要参加工伤保险的施工单位包含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
以建筑项目参保的,按照工程合同造价中人工工资总额的1.4%缴纳,人工工资总额不明确的按工程合同造价的3.8‰缴纳。
施工单位到市住建局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时,须提交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的《参保登记证明》和工伤保险费缴费凭证。如没有缴纳,市住建局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