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程序分为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听证程序。
一、一般程序包括:调查、审核、决定、送达四项程序。
二、简易程序包括:
1、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3、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三、听证程序包括: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会7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法律知识2023-09-22 21:52:48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