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收据可以成为双方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证据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因此,当事人有权以收据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知识2023-06-10 06:25:26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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