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被驳回优先权享有吗?
可以。作为本国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必须是正规的国家申请,是指该申请被正式受理,并给予了申请日和申请号。该申请是否已经撤回、驳回、分案或视为撤回,并不影响该申请作为正规的申请产生优先权的效力。但是,已经被批准授予专利权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其目的是为了避免重复授权。
二、专利被驳回了,专利国内优先权驳回专利如何?
第一、可将本国优先权用作恢复申请权利的一种程序
当在先申请因各种原因被视为撤回时,恢复权利需缴纳1000元恢复费,且恢复时间只有两个月,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理由,如果是在优先权期限内,则可以重新递交一份申请并要求本国优先权,对申请人来讲既经济又方便。
第二、可以用来完善在先申请
在优先权期间内,申请人可以对在先申请补充实施例或者增加新的要素,以完善在先申请,但不得变更在先申请的主题。这种情况下,在先申请已清楚公开的部分可以享有优先权,在后申请新增加的内容不能享有优先权,而以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为判断新增加内容新颖性、创造性的时间标准。专利局不得以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中的某些要素没有包括在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权利要求中为理由,而拒绝给予优先权,但以申请文件从整体看来已经明确地写明这些要素为限。
第三,申请人通过要求多项国内优先权,可以提出合案申请
专利局不得以申请人要求多项优先权,或者由于要求一项或者几项优先权的申请中有一个或者几个要素,没有包括在作为优先权基础申请中,而拒绝给予优先权或者拒绝专利申请,但以上述两种情形不违反发明单一性为限。
第四,在优先权期间内,利用优先权规定可以实现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相互转换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如果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如果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例如,当申请人发现了影响在先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创造性的现有技术文件时,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就相同主题向专利局提交要求优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以确保申请不被驳回。在先申请是一项产品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又完成了该实用新型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就相同主题的产品及生产方法提交发明专利申请,以补充方法发明。
第五,可以节约费用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时,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被视为撤回。申请人只需支付在后申请的各项费用,而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除已支付的申请费外,其它各项费用都将省去,而达到同样效果的保护,对合案申请好处尤为明显。
第六,利用优先权可以延长专利保护的期限
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后,在优先期限届满前提出一个要求在先申请优先权的在后申请,申请批准后,专利权期限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起计算,从而使专利保护期限延长了自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至在后申请的申请日这样一个时间段。
第七,使得在中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后,中国申请人不论是提交PCT国际申请指定中国,还是提交本国申请,都可以享有本国优先权,然而在没有本国优先权情形下,申请人如果不提出PCT申请,而就相同主题向专利局提出第二次本国申请,则不能享有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的建立,使得申请人有机会完善其在先的申请,实现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相互转换,以及实现合案申请等等,给在中国提出第一次申请的人提供了继续申请专利的有利条件,使其同外国申请人一样,能够享受巴黎公约规定的优先权待遇。
专利申请之后被驳回依旧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时候,作为优先权的基础除了已经支付的申请费之外,其他各项的费用都将省去,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后,在优先期限届满前提出一个要求在先申请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在后申请的申请日起计算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