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绑架罪的未遂与既遂处罚一样吗?
是不一样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绑架罪既遂的标准是只要行为人或者第三人控制和支配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就意味着使被绑架者的身体安全处于一种危险状态。那么,不管行为人在客观上是否向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不法要求,也不管行为人最终是否获得财物或者满足了不法要求,均成立绑架罪既遂。
犯罪未遂的标准时虽然实施了暴力、胁迫、麻醉等行为,但未构成对人质人身实际控制的,是未遂,这当然包括实施勒索财物或强取其他利益而未能实现的情况。
二、绑架行为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绑架行为认定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判断:
1、客体。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表现有三种: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偷盗婴幼儿的。偷盗婴幼儿,是指偷盗不满1周岁婴儿或者1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幼儿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并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这里的“财物”应当扩大解释为包括其他财产利益在内。
三、何种情况成立绑架罪?
1、绑架罪,是指利用第三人对人质的担忧,以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为目的(包括索财或者其他目的,如政治目的),非法控制人质的行为。绑架罪侵犯的法益是人质的人身安全和自由。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绑架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如果在实施或者参加绑架犯罪的过程中,又故意杀害人质或者使人质重伤的,应对其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行为负刑事责任。
3、行为人为了索取债务,而将与债务人没有共同财产关系、抚养、扶养关系的第三者作为人质的,认定为绑架罪。
4、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动机以实力支配他人后,才产生勒索财物意图进而勒索财物的,或者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以暴力、胁迫手段对其进行实力控制,进而向其近亲属或有关人员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的,都成立绑架罪。
绑架罪的未遂与既遂的处罚不一样,认定绑架行为,要考虑客观方面,客体要件,主观方面以及主体要件,绑架行为可以构成绑架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在客观方面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为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