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款?
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施工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施工合同一般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如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责任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等条款。
签订施工合同还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在施工前后,必须按照规范流程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取得相关许可证件。
2、承包人主体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和解就是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再进行协商,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说服下解决纠纷;仲裁是指根据双方争议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交由仲裁机关解决纠纷。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施工合同无效可以参考合同中的价款结算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条款主要是包括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施工的范围;施工周期;所用材料以及验收的标准;合同价款以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施工合同发生争议之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