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变更登记费用谁来承担?
需要双方协商决定。住房过户的过户费,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谁来承担。一般是受让方承担过户的相关费用。离婚房屋产权只是进行变更登记,不收取额外费用,只是应当缴纳登记费80元,房产证工本费5元。如果按照买卖形式,契税应当按照房价2%缴纳,印花税按照房价5%缴纳,交易费按照房价2%缴纳。
二、离婚房屋产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1、双方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材料;
2、房屋登记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
3、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登记,并发放产权证书。
三、离婚后房产过户所需证件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置办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旦离婚了,也要对房产进行分割,确定分给一方的,那么就要去办理房产过户。而在普通过户中,需要带上的材料有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离婚房产变更登记是涉及到一定的费用的,一般来说是由哪一方承担法律中并不做明确的规定和限制,通常是需要双方通过充分的协商进行处理后决定的。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以及过户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去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