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刑事申诉程序是什么(刑事案件向检察院申诉的程序)

法律专题2023-05-15 07:34:12未知

检察院刑事申诉程序是什么(刑事案件向检察院申诉的程序)

1、刑事申诉的立案。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至于申诉立案得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不应过于苛求。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出一定理由。管辖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即应予以立案审查。

2、刑事申诉的审查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l)案件事实。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审查时,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则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为根据。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这是审查申诉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内容。所谓适用法律,是指应以判处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一般不能依据新法律翻过去的老案。只有为纠正过去错误的法律而制定的相应的新法律,才能作为申诉审查和再审审理的依据。

3、审查结果的处理

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在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对于终审判决是不能够再进行上诉的,但是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存在错误的话,那么是可以提起申诉的,一般是向法院或者是检察院提起申诉,然后立案处理,再由法院或者是检察院进行审查,最后出具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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