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申请可以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任何一方提出,但必须是与某拆迁事项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裁决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无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位申请裁决的,应出具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裁决申请应当在拆迁期限内提出。裁决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
(2)申请裁决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
2、行政或司法强制
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二、房屋拆迁的形式有哪些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遇到房屋拆迁纠纷的时候,首先可以进行协商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是提起诉讼。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房屋拆迁的形式,由政府部门统一进行拆迁,自行拆迁,还有委托进行拆迁。一般政府部门组织拆迁都是有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