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收取的违约金交税吗?
企业收取的违约金需要交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范围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其他收入。
二、企业的哪些收入不属于纳税范围?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三、计算企业应纳税额时不能扣除哪些费用?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违约金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
2、违约金的数额是预先确定的。
3、违约金的适用不完全以实际损害为前提,也不以损失大小为绝对的支付标准。
4、违约金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
五、违约金的类型有哪些?
1、依据违约金产生的根据,可以将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的情形和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当事人一方只要发生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况,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
2、根据约定违约金的目的,可以将违约金区分为赔偿性的违约金、惩罚性的违约金和责任限制性违约金。在界定是赔偿性的违约金还是惩罚性的违约金时,首先看当事人的目的,一般而言,如果约定了明显高额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不排斥继续履行或者法定的赔偿损失,则可以认定为惩罚性的违约金,或者约定违约金至少部分具有惩罚性。
3、根据是否针对特定的违约行为,可将约定违约金分为概括性的和具体性的。
可见,违约金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范围,企业要按照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依法申报税费,在申报税费的时候要记载清楚相关税费的收入依据,如果违法扣除违约金,则涉嫌偷税,偷税情节严重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