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新《刑法》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损坏正在使用的广播电视设施,造成以下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124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救灾、抢险、防汛和灾害预警等重大公共信息无法发布,因此贻误排除险情或者疏导群众,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财产损失五十万元以上,或者引起严重社会恐慌、社会秩序混乱的;
(二)造成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台中直接关系节目播出的设施无法使用,信号无法播出的;
(三)造成省级以上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三小时以上,地市(设区的市)级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十二小时以上,县级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四十八小时以上,信号无法传输的;
(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客观表现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分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已经造成严重后果两种情况。根据《刑法》的规定,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负刑事责任。因此,规定的过失犯前款罪仅指过失犯前款罪中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也就是说,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如果仅有过失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后果不严重的,则不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这也是本罪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根本原因。因此,有无后果,后果是否严重,是衡量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共电信设施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标志。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主要看当事人在主观方面是否是真的疏忽大意或者是过于自信,如果主观方面是故意去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这时候的判刑力度肯定是会加强的,一般都是在三年起步。但就算是过失,只要是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也会在3~7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