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时临阵脱逃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战时临阵脱逃罪既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是指当事人携带武器装备或者军事秘密脱逃的或煽动他人、组织脱逃的。
《刑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逃离部队罪与战时临阵脱逃罪的区别是什么
逃离部队罪与战时临阵脱逃罪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客体方面不同,逃离部队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兵役制度。而战时临阵脱逃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
2、客观方面不同,逃离部队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战时临阵脱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临阵擅自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
3、主体方面不同,逃离部队罪主体一般为军人,但是在战时,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征召或者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成为战时临阵脱逃罪的主体。而战时临阵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军人。
4、主观方面不同,逃离部队罪主观方面由真接故意构成,并有逃避继续服兵役的目的。而战时临阵脱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
三、战时临阵脱逃罪判刑后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军人在战斗中临阵脱逃就属于刑事犯罪行为,由于军人擅离作战的岗位,给部队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以及人员的伤亡,从而使战局失利,那么临阵脱逃的军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般犯罪情节较轻的会判处三年以下的刑期,重则会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