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人的公司怎么出股东会决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的唯一性有助于简化公司内部法律关系,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之一就是公司不设立股东会,只有一个股东。
所以说,对于一人有限公司来说是可以不用设立股东会的,在进行一些重要的决议时就要通过书面的形式让股东进行签字就可以了。
一人独资公司的股东就是一人,他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股权,不需要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独资企业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区不需要在政府注册。在这种制度下,很简单的经营安排如小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属于独资企业。甚至暂时经济活动,比如个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独资企业处理。通常为了方便执法活动,政府会要求某些种类的独资企业注册,比如餐馆注册为了方便卫生检查。另一个注册原因是牌号,业主有权力使用个人的姓名为企业牌号比如“张三的饭店”,但是法律通常要求业主登记其它名称的牌号,以防有商标争议。
二、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即公司的投资人为一人,由投资人独资经营,但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仅负有限责任。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国公司法上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其股东地位特殊而已。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都是一个主体出资建立的企业,但两者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具体有关注册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可登录西格集团官网查询栏目了解清楚。
简言之,主要体现在:
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
2、主体资格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
3、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
4、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并无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而一人公司法律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其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且需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纳。
5、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人公司则须依照《公司法》设立。
三、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程序
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即申请取得企业名称。
2、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委托代理人同时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登记机关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的15日内,作出校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4、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营业活动。
公司的类型有很多,如股份有限公司、责任人限公司、合伙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等,成立公司的时候一般由股东出资后进行注册登记的,而一个人限公司股东只有一个,此时也是要严格的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