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移交法院了意味着什么?
诈骗罪移交法院,意味着检方以完成对诈骗案的审查,并决定已刑事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择期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诈骗罪提起公诉后嫌疑人拒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诈骗罪提起公诉后嫌疑人拒不认罪的,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根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诈骗罪提起公诉后法院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只能由法院审理,法院才有审理、定罪量刑的权利,诈骗案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公安部门收集的证据不符合定罪要求的,就不会提起公诉,所以,检察院提起公诉说明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