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既遂怎么判刑?
破坏军事设施罪的判刑标准最低是管制或拘役,也有可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犯罪嫌疑人故意破坏重要军事设施的,量刑的范围是三年以上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作战时期破坏军事设施,影响军队重要任务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处罚标准是3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本罪最严厉的量刑标准是死刑,比如犯罪嫌疑人导致我国重要的武器装备报废的,在作战时期破坏军事设施的。
破坏军事设施罪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破坏军事设施罪加重处罚的事由有哪些?
加重处罚事由
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重要军事设施,是指指挥中心、大型作战工程,各类通信、导航、观测枢纽,机场、港口、码头,大型仓库、输油管道、采用铁路线等对作战具有重要作用的设施。重要军事通信,是指军事首脑机关及重要指挥中心的通信,战时通信,军队抢险救灾中的通信,执行这样航行、重大科学实验和飞行训练等重要任务中的通信。
特别加重处罚事由
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致使重要武器装备报废的;造成重要军事设施丧失使用效能的;战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因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伤亡多人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等。
破坏军事设施罪分成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如果是不小心破坏了军事设施,就算是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因为是过失犯罪,所以量刑的范围也是3年以上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故意破坏军事设施的,性质就比较严重。
需要注意的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等都是关乎到我国的国防安全的重要事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是不能随便的予以破坏的,此时是会对我国的国家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的,如果是行为人实施了破坏的行为的,不论是过失还是故意,都要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