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案的自诉案件可以提起吗?
故意伤害罪是属于公诉案件的,但是一定情况下,可以转为自诉案件的。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公诉案件。达到轻伤级以上的对方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百罪,因为故意伤害罪不属于亲告罪,原则上受害人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问,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但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受到轻伤害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故意伤害罪在一般情况下是公诉案件,但是故意伤害情节轻微的时候,被害人告诉人民法院进行处理时,则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轻伤)。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二、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分
在刑事诉讼法中,公诉和自诉的案件,虽然都是刑事案件,但是二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是:
(一)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
(二)审查程序不同。
(三)举证责任不同。
(四)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
(五)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在一般情况下,故意伤害属于公诉案件,此时在我国的公安机关将案件调查清楚移送到检察院之后,此时是需要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但是如果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被害人不服的,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