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的,违约责任也无效,无效的合同,从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违约责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要求合同义务有效存在。不以合同义务的存在为前提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不是违约责任。这使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区分开,后两者都不以合同义务的存在为前提。
2、要求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这包括了履行不能、履行迟延和不完全履行等,还包括瑕疵担保、违反附随义务和债权人受领迟延等可能与合同不履行发生关联的制度。
3、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
四、主张合同无效需要提供哪些诉讼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违约责任的成立条件是合同合法有效且对方有相关的违约行为,当事人对合同法律效力产生纠纷的,可以请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原告主张合同无效的,要根据本人主张合同无效的具体原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