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量刑的规定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刑法》第三百七十条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与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界限有哪些?
两罪的区别在于:
(1)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国防安全的结果,应当预见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国防安全的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2)本罪只有自然人才能构成;后罪则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提供,包括为武装部队从事生产、制造、修筑、装配、修理等过程。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给武装部队的行为表现与上罪同,不再赘述。
(3)本罪在客观方面必须以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为构成必要;而后者则没有这一限制。
综合上面所说的,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的行为是会让国家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即使存在过失的行为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轻者处三年以下,重者是可以高达七年的有期徒刑,这都是会结合案件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