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会异地抓人吗?(公安局异地抓人严重吗)

法律专题2023-08-21 15:07:23佚名

故意伤害会异地抓人吗?(公安局异地抓人严重吗)

一、故意伤害会异地抓人吗?

很有可能会异地抓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已经构成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刑罚,警方是会跨市抓人的,在抓捕嫌疑人之后,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判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刑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刑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

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第263条定罪量刑。

二、故意伤害的诉讼方式有哪些?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既可以是公诉案件又可以是自诉案件。

(一)公诉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对于故意伤害造成重伤以上的案件应当公诉。

(二)自诉

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一些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被称为轻伤案。

因此如果是存在着故意伤害,轻者可能是行政处罚,如果是比较严重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通常是直接构成犯罪,如果当事犯罪嫌疑人不在本地,而在异地,那么警察在证实需要对当事人进行抓捕之后就会异地抓人。所有的刑事犯罪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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