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是否为营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我国相关的法律中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1)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
(2)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的;
(3)其他专门设计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程序、工具。
2、提供上述程序、工具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3、情节严重,可理解为提供了大量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的;出售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数额大的;由于其提供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被大量使用造成严重危害等。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相应的关键性工具的将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那些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量刑的规定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具体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