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登记国外诉讼离婚可以吗?
是可以的,如果双方不回国的话,可选择在国外诉讼离婚,但该判决须得到中国法院承认。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应到中国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与外国人离婚,可向本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由中国人民法院受理,则适用中国法律。境外一方所寄交的诉讼文书须经驻在国或当地的公机构公证,并经本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司法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和审理。
二、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示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国内登记结婚,可以在国外诉讼离婚,在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办离婚手续时,可以去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办离婚,此时需要提供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若证据充分,法院同意离婚,会下达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