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年假的规定有哪些?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哪些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和事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单位扣发工资的;
3、累计旷工30天及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6、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7、复原军人。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三、年假未休怎么补工资?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所以只要劳动者在这个企业里面已经连续工作了一年以上,那么是可以享受到带薪休年假的,而且虽然在带薪休年假这个过程中,当事人没有直接参与工作,但是企业还是要给劳动者按时发放他的工资。如果劳动者他的工作时间是满了一年,但是又没有到十年,他一年是可以休五天年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