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弃继承权的人是否列为被告?
也是有可能被列为被告的。如果被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的话,那么就不需要再继承遗产,如果在之后因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的话,也就不用被列为被告,但是如果对于案件的审理有必要的话,还是会纳入案件中。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
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条件有哪些?
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然而,一项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被认为有效?
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5、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翻悔的,须在遗产处理前提出,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认。
三、办理放弃遗产需要哪些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如果当事人决定主动放弃遗产的也就是主动放弃继承权的在之后因为遗产发生纠纷的时候,是不会被列为被告的,因为当事人已经不具备成为被告的条件了。但是如果没有明确的表示放弃继承权的,那么被继承者还是拥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的,一旦产生纠纷还是可以作为被告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