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社会抚养费多少钱?
违反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1.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2.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4.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
5.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6.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7.民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一)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二)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综上所述,浙江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是很高的。国家为了保证人口的增长能与社会的发展相同步,强制执行计划生育,多余超生的现象,给予罚款处分。对于不满足法定条件多育的,除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需缴纳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