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省高温津贴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发放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除了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须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如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工资津贴规定拒绝发放高温津贴,可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二、发放高温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高温补贴的发放主要有以下条件:
1.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2.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3.劳动者被安排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补贴。
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
三、不发高温津贴违法吗?
职工发生中暑时,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中暑患病期间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规定还特别提出,在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免费为其提供足够、卫生的清凉饮料,其费用不应从工资中扣除,更不能折合现金计入高温补贴。发放高温补贴要用现金补给,不能用食物折合现金抵消补贴。
用人单位拒发现金补贴属违法行为,劳动部门有权对不按规定支付高温补贴的行为进行查处。如果用人单位不发高温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投诉依据是劳动者的工资条上是否有高温补贴一项。
海南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由海南自行确定的,发放高温补贴的首要条件就是工作环境在33度以上,最好是室外工作者。全国的高温补贴没有统一的标准,是由各个省份进行决定的,高温补贴需要按月发放。如果单位不及时发放高温补贴,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