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让如何有效通知债务人?
必须书面通知到债务人,债权转让才能生效;除了当面递交,由债务人签字确认外,还可以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
债权转让权,是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我国法律对转让通知的具体形式法律并未具体规定,但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并由债务人签字认可是最佳形式。因此在债权转让时,债权人最好采取书面通知形式,以减少诉讼纠纷。
二、《民法典》债务债权转让生效要件是什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
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
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
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
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债权转让一定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的那么此转让是不会产生法律的效力,但在通知时最好是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通知,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相应的纠纷,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利益不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