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生活费未到整岁就不支付了可以起诉吗?

法律专题2023-07-12 07:37:56未知

被扶养人生活费未到整岁就不支付了可以起诉吗?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未到整岁就不支付了可以起诉吗?

是可以起诉处理的。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二、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两种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分“有固定收入的”和“无固定收入的”两种情况。然而,上述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应受“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的制约,因为未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所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只要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即可,如果支付能力有余,可以适当提高抚养标准,这也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但是,所提高的标准不应没有限度。实际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收入畸高,另一方在抚养子女时便会依据上述的计算方法,按照对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抚养费,这样一来抚养费的计算数额可能达到月几十万、上百万元,远远超出子女生活的实际需要。

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就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以及支付金额的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一般是支付到子女成年为止。如果子女还没有到成年的整周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就不再支付的双方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去解决,协商无效的再到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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