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两高司法解释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专题2023-08-18 12:38:35未知

重大责任事故罪两高司法解释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案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三)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在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发生严重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遵守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强迫职工冒险,对犯罪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迫使他人违反规定,造成严重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建筑工程等施工的数量也是在不断的上升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施工的直接负责人是需要及时的按照法定的安全标准保障施工人的安全的,出现事故的话,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本文标签: ,责任事故  ,司法解释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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