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宅基地买卖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宅基地能够买卖,但是宅基地只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买卖,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买卖。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
对于广大农民来说,使用宅基地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农村的房屋都是建在宅基地上面的。有的农民,自身没有宅基地,为了营造房屋,其通常会买一块宅基地。此时,买卖双方会签署一份宅基地买卖协议。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宅基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而且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犯。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宅基地转让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
在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根据《民法典》第六十四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所有,这一点不存在争议。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似乎可以认定,转让房屋的协议是有效的,其实不然,理由是:根据《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民法典》第363条及有关政策,有条件的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为法律所禁止。需具备的条件有: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2、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强调一点,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在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国家政策的规定中,农村宅基地是可以买卖和转让的,这一点在有关法律中有所体现。但是,这是有一定条件的,如果双方符合条件,并且买卖宅基地得到村委会批准后,其签署的协议就是合法的,会受到法律保护。反之,如果一方存在违规,则协议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