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旷工辞退处理决定由谁做出?
需要用人单位作出决定,劳动者旷工,如果情节不严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规定制度给予劳动者罚款或者警告等处罚;如果旷工的情节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该员工。
对存在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职工,企业应该通过必要的程序,才能解除与对方的劳动合同,在具体的操作里特别要做好这两项工作:
(一)提供能够证明对方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的证据,而且要证明所违反的规章制度是为对方所明知的;
(二)整个程序需公开,应向劳动者公布或者送达,只有解除合同的程序合法了,劳动者违纪违规的事实又确实无疑,解除合同的结果才有法律效力,企业对因违纪而被除名的职工也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员工无故旷工的情形时有发生,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员工的无故旷工行为需要按照工作单位的相关条例规定处理,确切的处理方法在法律法规中是没有具体规定的。
二、辞退员工需要支付双倍补偿吗?
员工被辞退,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申请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得到双倍补偿金,单位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赔偿金是按双倍补偿金的标准来计算的。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满半年的按一个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作时间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旷工,辞退处理决定由单位做出,用人单位有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要给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给一倍的经济补偿金就行,若是劳动者有过错被辞退的,公司不需要给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