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主犯从犯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罪的主犯要承担寻衅滋事全部的犯罪,而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1.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二、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有什么?
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寻衅滋事罪主犯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有两个,第一个是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第二个是在公共场所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犯罪,对打人者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依法判处一定年限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