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和未立案的区别是什么(不立案和立案的区别)

法律专题2023-05-15 05:11:52未知

立案和未立案的区别是什么(不立案和立案的区别)

一、立案和未立案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立案就表示进入了刑事司法程序,但立案并不表示一定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会被法院判刑,要看证据和犯罪的危害程度,如轻伤立案后可以调解处理,不必完成司法程序被判刑;刑事不立案就表示某种行为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民事立案就意味着法院受理了案件,进入了审理阶段,民事诉讼原告也申请可撤诉,但须法院裁定。民事不立案就说明管辖地不对或诉求不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2) 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公安机关这些收到报案以后需要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话,那么就需要进行立案侦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也需要告知报案人不进行立案的事实以及理由,而对于民事案件如果立案后就代表进入了法院审理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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