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根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是:工伤鉴定的情况下,除轻微骨折和隐裂无法达到评残标准外,骨折最低可以评十级伤残。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都会鉴定为十级。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对于交通事故损伤与既往伤、病并存,应当综合分析损伤在导致现存后果中的作用,将损伤在导致现存后果中的作用分为完全作用、主要作用、相等作用、次要作用、轻微作用和没有作用,实事求是地评定。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首先应该对受害者进行伤残鉴定。如果确定受害者的伤残情况的话,然后再根据交警部门所进行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义务。肇事者必须承担受害者的相应治疗费用和伤残赔偿的费用。如果不进行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