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二、未成年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应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的培养,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实施不法行为。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监护人作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依法为被监护人取得民事权利,设定并履行民事义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可进行与其智力和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也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或由监护人代为进行。
(6)代理监护人进行诉讼。当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有争议时,由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活动,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事实上,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基本上都是由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身为专责监护人,当然应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职责,一旦发生用工安全事故,专责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专责监护人跟大多数民众所理解的监护人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