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专题2023-10-05 00:03:06佚名

讨薪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是什么

一、讨薪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是什么?

讨要薪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只要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就可以去法院办理财产保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两种情况:

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注意: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未经劳动仲裁,就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 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 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第三, 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第四, 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二、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多少钱?

1、如果仅保全10000元,保全费120元。具体是这样计算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基本相当。目前也有专门为此类保全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各法院与相对固定的担保公司有合作),只要担保公司向法院出具担保书,就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费用由担保公司收取,各地标准不一。

此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根据具体的涉案财产来决定。涉案财产不足1000元或不涉及到财产的缴纳30元的担保费;涉案财产超过1000不足10万的,按照实际财产的1%缴纳;涉案财产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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