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刑事犯罪办理保外就医要钱吗?
办理保外就医不需要钱,但需要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条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
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
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
二、保外就医的保证人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
(二)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四)能够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市、县。
三、保外就医的流程有哪些?
(一)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监狱医院进行医疗鉴定。
(二)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医疗鉴定的证明材料应包含医疗主观证明、客观检查、化验等材料以及相关的病历复印件。
(三)经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监狱狱政管理处审查。
(四)监狱狱政处审查后,呈报《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医疗鉴定和《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等材料 ,经监狱分管领导和监狱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同意后报省监狱管理部审批,批准后填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由具保人将罪犯取保回家。
(五)经批准保外就医的,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应填写《提请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发往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以便对罪犯的监督和考察。同时,监狱应将批准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检察机关和原判法院。
保外就医不是取保候审,在没有定罪量刑之前,相关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可能需要交保证金,但是办理保外就医时,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过必须要缴纳保证金,而且,办理保外就医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病情严重到一定程度的才能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