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所有者和专利权人是一样的吗?
专利所有者和专利权人是一样的。专利权属于申请人。专利权人指专利的权利所有人,专利的申请人在专利授权后就是专利权人。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生产、销售等。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拥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的权利。而其它的权利都归专利权人。
注意:
1、专利权既可属于申请人,也可属于发明人。有时候发明人与申请人可以是同一人,有时候发明人将申请权转让,发明人与申请人就是两人。专利权属于谁要看协议的约定。
2、多个专利权人的话,对专利权是共同共有。
3、多个发明人,从专利法角度看,没有先后顺序。但是,如果要申报职称、项目什么的,人事部门和项目评审部门的人都会用看论文作者的习惯来看专利的发明人。
4、发明人必须为自然人。
5、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单位。
权利与义务是相铺相成的,既然专利权人拥有权利,那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专利权人应在获得专利权后,需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每年应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以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逾期不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就会丧失,发明成果将不再受专利法的保护,任何人都可随意使用。
二、专利权人的权利是什么?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
1、专利人身权:
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
2、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专利权人拥有的权利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可以在专利文件当中写清楚自己是该发明创造的设计者,拥有相关的署名权益,除此之外还享有财产方面的权利,比如许可他人使用,但这些都是建立在已经申请获得专利的前提条件下,因此是需要有专利权人自己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