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规定是什么?
1、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
3、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保卡、驾驶证等可以依法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2、本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
伪造印章罪立案标准是只要存在实施伪造印章的行为,就可以对立案处理。根据《刑法》第280条第1款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构成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既遂犯,人民法院的判刑规则有两个,一个是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另一个是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犯罪主体需要是一般主体,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达到刑事责任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