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处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投毒罪的区别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投毒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犯罪客体不完全相同。
前者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后者侵犯的则是公共安全。
(2)犯罪主体不同。
前者既可由自然人构成,也可由单位构成,自然人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后者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前者表现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后者则表现为直接向可能被大众接触的食物、水源以及牲畜饲料中投入毒药的行为。
(4)主观方面不完全相同。
前者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直接目的;后者则以危害公共安全为故意的内容。
不管是生产还是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对于人体健康安全都会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只要是在食品当中掺入有毒有害的物质,那么将会直接的对此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进行处罚,而针对已经对于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分子,将会按照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