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遗嘱安葬费得不得要子女签字?
要。应当所有子女签字。
避免纠纷丧葬费、抚恤金发放程序
1、职工去世后,生前所在单位通知劳资科
2、劳资科凭火葬有效证明进行登记,根据规定核算丧葬费、抚恤金,出具领取丧葬费、抚恤金通知单(其工资、津贴自去世后下个月停发)
3、去世职工家属持通知单到财务处领取丧葬费、抚恤金4、有关材料分类保存。一般来讲,领取抚恤金要求死者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一起办理,单独一人领取是不行的。如果儿子不到,可以写一个授权委托书由其他人代理。
需要准备的资料:
如果由配偶领取,应准备通知书、抚恤金项目审核表、户口簿、身份证、私章。如子女二人以上,需附协议书(确定有谁代领),并需死者所在单位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
如果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人需凭持证遗属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私章等。
二、遗嘱生效的条件
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如果有遗嘱安葬费领取需要子女进行签字,并且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安葬,遗嘱生效的条件包括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