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1、与一般民事侵权一样,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2、排污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并不是免责事由。
排污符合排放标准,但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只能据此免予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免责事由,而不能据此免除侵权责任。
3、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承担、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
(1)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2)采用因果关系推定,推定污染行为与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
污染者可通过举证证明污染行为与损害不具有因果关系而免责。
(3)因第三人的过错行为致使污染者污染环境的,污染者与第三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第三人承担最终责任。
(4)环境污染侵权致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都是3年。
二、环境污染侵权如何承担责任?
1、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3、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4、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任何公民都不得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此类行为实施之后,可能会导致不特定多数的公民、单位等的权益受到侵害。而此类侵权纠纷发生之后,实施环境污染行为的单位、或者是公民,也需要承担诸如向被侵权者支付赔偿金、停止实施环境污染行为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