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合伙人是否承担买卖合同纠纷的货款支付责任?
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合伙做生意属于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合伙双方任意一方索要欠款。没有合伙协议,则要根据证据等情况判断是按合伙关系处理,还是按照借贷关系处理,如证据不足的可以补充证据,协商不成,就起诉解决。
合伙人应负的责任如下:
1、按照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合伙协议约定的责任。
二、合伙解散纠纷怎么处理?
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进行判决处理,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三、合伙协议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合伙协议就是设立合伙组织必备的法律文件,是明确合伙人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同时也是设立合伙组织必须上报主管部门的必备法律文件。
合伙协议作为一种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要取得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从而对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就必须具备法定的如下要件:
(1)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伙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协议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合伙协议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伙人需要承担货款支付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出现纠纷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在合伙企业里共同分配利润,承担亏损,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有合伙人已不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协议中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