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工伤死亡有哪些赔偿? 不属于工伤的死亡赔偿

法律专题2023-08-01 17:41:35佚名

不属于工伤死亡有哪些赔偿? 不属于工伤的死亡赔偿

一、不属于工伤死亡有哪些赔偿?

不属于工伤死亡用人单位也有相应的补偿,如下: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费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

二、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你可以问当地劳动部门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确定的护理等级的百分比。

4、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3500乘25=87500元;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3500乘80%=2975元。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是要定期调整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进行支付,但如果不认定为工伤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受到的伤害,那么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对于赔偿的标准就会按一次性支付丧葬费用、以及还有直系亲属供养费等等。

本文标签: ,工伤  ,不属于  ,救济金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