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倒卖文物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倒卖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倒卖三级文物的;
(二)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倒卖文物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四、倒卖文物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倒卖二级以上文物的;
2、倒卖三级文物五件以上的;
3、交易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五、涉嫌倒卖文物罪法院量刑依据有哪些?
(一)案件起因;
(二)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三)被告人平时表现,有无悔罪态度;
(四)退赃、退赔及赔偿情况;
(五)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
(六)影响量刑的其他情节。
六、涉嫌倒卖文物罪开庭前法院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二)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三)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四)开庭三日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五)开庭三日以前将传唤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通知有关人员出庭,也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涉众型犯罪案件,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布相关文书,通知有关人员出庭;
(六)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过失不能构成倒卖文物罪,对于构成倒卖文物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倒卖文物的保护级别,交易数额等各方面的因素量刑,例如倒卖国家一级文物、造成文物无法追回等严重后果。嫌疑人很有可能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