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遗嘱给孙子算遗赠吗?
算的,被继承人将遗产通过遗嘱的方式给孙子属于遗赠。根据法律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形应属遗赠。那么孙子在受遗赠后的法定期间内要接受遗赠,这样才能合法得到该遗产。
孙子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形应属遗赠。那么孙子在受遗赠后的法定期间内要接受遗赠,这样才能合法得到该遗产。遗赠是遗赠人生前所谓的单方法律行为;赠与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是遗嘱人的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将遗赠内容载入遗嘱,不需要遗赠受领人同意即可产生法律效力。但遗赠受领人可以拒绝接受,也可以放弃受遗赠。拒绝接受或者放弃后,该项被放弃的遗赠由其他继承人按比例分配。
二、遗嘱满足什么条件生效?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遗嘱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要想遗嘱生效,那么在遗嘱形式上就需要按照规定作出选择,当然此时也是建立在实际情况上。比如在一些危急关头,就允许遗嘱人订立口头遗嘱,但同时需要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行。而之后危机情况解除之后,遗嘱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录音形式订立遗嘱之后,之前订立的口头遗嘱就会无效。
留遗嘱给孙子算遗赠的,遗嘱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具有法定的形式,这样的遗嘱具备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遗嘱人去世之后,继承人可以按照遗嘱的规定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