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算家庭暴力的,因为丈夫对妻子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而丈夫的妻子对丈夫进行了辱骂,对丈夫的造成了精神上面的伤害,所以也是算家庭暴力的。从只一点可以看出,丈夫们夫妻之间的感情还是出现问题的,想要避免家庭暴力的发生,一定要重新审视彼此的关系,用沟通解决问题。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因遭受家庭暴力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令,法院发出保护令之后,施暴那方将不被允许靠近另外一方。
实践中,有时会将需要保护的那方(多是女方)送往政府的救助站,能够接受至多一周的庇护。因为救助站有政府出资,收费又很低,政府也资金有限,不可能长期庇护弱势一方,终将离开救助站。这样的话,在受保护期间,就需要好好想一下接下来的出路。
情节较轻(法律意义上的,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一定要将管理小区的派出所的电话号码存在机中、即使在紧急状况下也能快速翻出来的地方,切记!这和防止遇到入门歹徒的道理一样,打110的话,有可能遇到占线、分线、分辖区后再出警等情况,出警效率没有直接拨打辖区派出所
而公安机关出具的那个“告诫书”,可以当做证据使用,证明有家庭暴力的发生,在以后可能出现的离婚诉讼中,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有很大的作用。
如果夫妻中的男方遭受了女方的辱骂,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离婚的,女方遭受了男方的打骂,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只要提交双方之间有矛盾的证据,并且证明该矛盾已经无法进行调解,法院会允许双方进行离婚。